新城王振華褻女童案昨日開庭

原定於今年二月中下旬開庭的新城王振華褻女童案,因疫情推遲了。

昨日,6月16日,此案,在上海新城控股大廈不遠處的上海市普陀區法院開庭。

因涉及未成年人保護等因素,此案並未公開審理此案。

王振華的辯護律師,都是業內致命的刑事辯護律師,分別為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有西、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肖霖。

陳有西代理過吳小暉案、顧雛軍案等,李肖霖代理過劉曉慶偷稅案、念斌案等。

上海普陀區檢察院指控王振華通過並同意周燕某為其介紹年輕女性供其發生關係;兩次轉賬給牽線人周慧某、周燕某共10萬,推定王振華有犯罪事實並試圖掩蓋;

結合受害人的陳述和醫院的門診記錄,及法醫研究院的鑒定,認定王振華存在猥褻傷害事實。

辯護律師之一表示不認同上述指控,在辯護詞中建議上海市普陀區法院對王振華做無罪判決。

理由是,王振華雖然有嫖娼行為,但明確對幼女有防範意識,知道法律底線堅決不能碰幼女;接受牽線人主動邀請對成年女性進行嫖宿的行為,可受治安處罰。

開庭現場未發現王振華家屬。

王振華目前持股新城發展股份68.02%的股份,新城控股67.17%股份,並通過家族信託持有新城悅73.17%股份,是新城三家上市平台的實控人。

據業內朋友介紹,在律師業內,兩位辯護律師這個級別的律師,律師費最低七位數起步,加上其他的,高可達八位數。但這金額,對房企大佬來說,都是毛毛雨。

金錢,永不眠,呵呵。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普陀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猥褻兒童案。普陀法院受理該案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向兩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送達了起訴書副本,同時告知其相關訴訟權利和義務。辯護律師會見了當事人,並查閱全部案卷。

庭審中,控辯雙方分別出示了相關證據,對證據進行了質證,並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當庭作了最後陳述。庭審分兩天進行,整個庭審過程歷時16小時。法院根據兩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經合議庭評議,於6月17日當庭對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作出判決,以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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