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反腐

月初发了一篇石榴置业集团反腐的文章,当天就有文章主人公的律师函发到邮箱。

天机咨询了律师顾问、还有几位从事律师职业的朋友和粉丝(在此特别感谢)。

后来的结果就是文章保留下来了,就算花几万块钱打官司,也不删文,文章实事求是,又没有造谣传谣,为什么要删?朗朗乾坤,还不能说实话了?

这年头,不收几张律师函,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写过公众号。

4月14日,新城内部通报,新城商管华南区域总简肖冰,因涉嫌职务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主要问题在任海口吾悦广场总经理期间,海口商管公司在招商运营环节出现了坍塌式腐败问题,从上到下,多人牵涉其中。以“赞助项目”、“项目备用金”等名义,向商户收取大额款项及贵重烟酒等礼品。

除了新城商管,新城住开也爆出贪腐案。

5月,新城控股内部通报,经新城审计查实,住开徐州区域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张蔚等人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利用职务便利,以员工房名义私控房源,违规操作,谋取私利;

与供应商存在巨额经济往来;

指使下属办理大额虚假签证支付超标费用

此外,宿迁城市公司项目营销经理蔡珊珊存在虚开发票套取费用、收受供应商好处费等严重舞弊行为。

对此,新城处理了一批相关人员:

徐州区域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兼宿迁城市公司总经理张蔚、宿迁城市公司水木清华项目营销经理蔡珊珊,被无偿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责令退回所有违规所得,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宿迁城市公司玺樾府项目营销经理徐铨,被无偿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永不录用,责令退回所有违规所得。

宿迁城市公司行政人事副经理、宿迁城市财务副总监(监管失职,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二人,劝退处理。

宿迁城市公司太湖花园项目总经理,对蔡珊珊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万元处理。

宿迁城市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凌某,对宿迁城市公司诸多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给予降职降薪一级、罚款5万元处理。

而徐州区域的相关管理人员也因此案被追责:

徐州区域公司财务助理总经理,作为区域财务负责人,监管失职,负有管理责任,给予通报批评,罚款3万元。

徐州区域公司营销助理总经理,作为区域营销负责人,在管理过程中,负有重大管理责任,给予通报批评、降薪,罚款5万元。

徐州区域原总经理,作为区域公司负责人,负有重大管理责任,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万元。

2020年以来,新城多次重拳反腐,先后处理多个区域、项目相关违规人员(详见此前天机的文章),但像此次处理的人员之多、范围之广,在近年公众印象中的房企反腐,属较罕见。

房地产行业资金密集型的属性、房地产行业的鱼龙混杂、近年来房企反腐力度的加大等,一小部分的房地产从业者贪腐信息频频爆出。

从目前来看,房企的管理结构及调整,有天然的弊端和滞后性;贪腐方式具有隐蔽性和多样性。

加之,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资本驱动的高周转后,近几年职业经理人的流动性越来越大,而且往往是自带团队、成群结队地流动。一个职级较高的职业经理人,会带着很多所谓的“自己人”跳槽,在企业内部形成XX帮、XX派。虽然便于开展工作,但也容易形成小圈子,滋生群体性贪污腐败事件。

区域换防、总部职能下沉等机制的确立,有助于遏制腐败的发生。

同时,注重制度化反腐,即建设建立审计、监察部门,并放权和提升审计、监察部门的地位,以法制替代人情人治;必要时,引执法机关介入。即强化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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