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反腐

月初發了一篇石榴置業集團反腐的文章,當天就有文章主人公的律師函發到郵箱。

天機諮詢了律師顧問、還有幾位從事律師職業的朋友和粉絲(在此特別感謝)。

後來的結果就是文章保留下來了,就算花幾萬塊錢打官司,也不刪文,文章實事求是,又沒有造謠傳謠,為什麼要刪?朗朗乾坤,還不能說實話了?

這年頭,不收幾張律師函,都不好意思說自己寫過公眾號。

4月14日,新城內部通報,新城商管華南區域總簡肖冰,因涉嫌職務犯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主要問題在任海口吾悅廣場總經理期間,海口商管公司在招商運營環節出現了坍塌式腐敗問題,從上到下,多人牽涉其中。以「贊助項目」、「項目備用金」等名義,向商戶收取大額款項及貴重煙酒等禮品。

除了新城商管,新城住開也爆出貪腐案。

5月,新城控股內部通報,經新城審計查實,住開徐州區域公司原常務副總經理張蔚等人存在嚴重違規行為:

利用職務便利,以員工房名義私控房源,違規操作,謀取私利;

與供應商存在巨額經濟往來;

指使下屬辦理大額虛假簽證支付超標費用

此外,宿遷城市公司項目營銷經理蔡珊珊存在虛開發票套取費用、收受供應商好處費等嚴重舞弊行為。

對此,新城處理了一批相關人員:

徐州區域公司原常務副總經理兼宿遷城市公司總經理張蔚、宿遷城市公司水木清華項目營銷經理蔡珊珊,被無償解除勞動合同,永不錄用,列入失信人員名單,責令退回所有違規所得,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宿遷城市公司璽樾府項目營銷經理徐銓,被無償解除勞動合同處理,永不錄用,責令退回所有違規所得。

宿遷城市公司行政人事副經理、宿遷城市財務副總監(監管失職,負有直接管理責任)二人,勸退處理。

宿遷城市公司太湖花園項目總經理,對蔡珊珊嚴重違規違紀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給予通報批評,罰款2萬元處理。

宿遷城市公司原常務副總經理凌某,對宿遷城市公司諸多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給予降職降薪一級、罰款5萬元處理。

而徐州區域的相關管理人員也因此案被追責:

徐州區域公司財務助理總經理,作為區域財務負責人,監管失職,負有管理責任,給予通報批評,罰款3萬元。

徐州區域公司營銷助理總經理,作為區域營銷負責人,在管理過程中,負有重大管理責任,給予通報批評、降薪,罰款5萬元。

徐州區域原總經理,作為區域公司負責人,負有重大管理責任,給予通報批評,罰款20萬元。

2020年以來,新城多次重拳反腐,先後處理多個區域、項目相關違規人員(詳見此前天機的文章),但像此次處理的人員之多、範圍之廣,在近年公眾印象中的房企反腐,屬較罕見。

房地產行業資金密集型的屬性、房地產行業的魚龍混雜、近年來房企反腐力度的加大等,一小部分的房地產從業者貪腐信息頻頻爆出。

從目前來看,房企的管理結構及調整,有天然的弊端和滯後性;貪腐方式具有隱蔽性和多樣性。

加之,隨着房地產行業進入資本驅動的高周轉後,近幾年職業經理人的流動性越來越大,而且往往是自帶團隊、成群結隊地流動。一個職級較高的職業經理人,會帶着很多所謂的「自己人」跳槽,在企業內部形成XX幫、XX派。雖然便於開展工作,但也容易形成小圈子,滋生群體性貪污腐敗事件。

區域換防、總部職能下沉等機制的確立,有助於遏制腐敗的發生。

同時,注重製度化反腐,即建設建立審計、監察部門,並放權和提升審計、監察部門的地位,以法制替代人情人治;必要時,引執法機關介入。即強化企業內部和外部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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