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生爆贪腐案

近期,祥生内部发了个文件,(2020)第26号,关于对刘海华处理意见的决定。

主要内容为:经供应商举报,由集团与总部调查核实,确定安徽地区公司总经理刘海华的违规行为。刘海华在安徽宛陵湖项目二期浇筑业务期间违反公司廉洁原则,存在与供应商不当的交往行为。

祥生由此免去刘海华安徽地区总经理职务,作辞退处理。

看到这个结果,很多人可能都会说,处罚太轻了。

一直以来,在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房地产行业反腐,都是一道巨大无比的难题。

房企内部反腐,大多是低调处理,大多数结果是,当事人退钱、退赃,然后或安然无恙、或隐退。即使执法部门介入,公司也很少声张。

2019年初,普华永道发布《2018中国企业反舞弊联盟现状调查》中陈述,贪腐发生后,企业挽回总额仅为直接经济损失的18%,无法精确统计的损失还包括企业风气受损、商誉损失及后续运营中断等,因此实际损失比账面数字要大得多。

一直以来,在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房地产行业反腐,都是一道巨大无比的难题。

一者,公开反腐容易影响房企名声、品牌,对管理团队形成冲击,易形成黑天鹅事件等,对资金需求巨大的房企来说,在权衡利弊后,只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挑三两只小鱼小虾出来示众;

二者,如今信息监管等趋严,调取信息难以上青天,取证愈发困难。对房企中的民营企业,更是一记重击,即便有心反腐,也由于信息难以获取,难以彻查。

所以,房企在选任审计监察中心负责人的时候,建议优先考虑体制内出身的公检法(首选公安系统出身的人才)

此外,还有三点原因:

一是房企的管理结构及调整,有天然的弊端和滞后性。

二是贪腐方式的隐蔽性和多样性。

是,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资本驱动的高周转后,近几年职业经理人的流动性越来越大,而且往往是自带团队、成群结队地流动。一个职级较高的职业经理人,会带着很多所谓的“自己人”跳槽,在企业内部形成XX帮、XX派。虽然便于开展工作,但也容易形成小圈子,滋生群体性贪污腐败事件。

区域换防、总部职能下沉等机制的确立,有助于遏制腐败的发生。

同时,注重制度化反腐,即建设建立审计、监察部门,并放权和提升审计、监察部门的地位,以法制替代人情人治;必要时,引执法机关介入。即强化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监督。

有家闽系房企,区域公司营销总贪腐数千万后,主动找董事长坦白,大意为:虽然我拿走了你三四千万,但每年能帮你多卖二十个亿,你的现金流有保障,同时也依然赚钱。

董事长深思后,觉得该营销总虽然雁过拔毛,但却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雁,遂不追究其贪腐行为(也未取回该营销总违规所得),同时,在集团公众号发文表彰该营销总等人,让人大跌眼镜。

该闽系房企之前开发的产品品质甚佳,后来,董事长离异(法律上离异,实际上未离),前妻与小孩在加拿大,女友与女儿,在香港。已无心像过往一样做产品,细看之下,肉眼可见的转移财产的痕迹。

这类企业,是真的没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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