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葯神》背後的冰冷真相

《我不是葯神》是一部很感人的影片,觀看這部電影過程中我至少有兩次淚流滿面——雖然理智告訴我,真相遠比電影中表達的更殘酷,更無解,但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可能是我淚點更低。

下面談談這部電影背後殘酷而冰冷的真相。

1.為什麼這些進口葯這麼貴?

原因很簡單,研發成本太高+受眾人群有限

先給大家講一講一個新葯的研發成本。

2016年德勤會計事務所發布了對12家大型國際葯企持續6年的追蹤報告,報告顯示,研發一個新葯平均成本從過去的12億美元增長到15.4億美元,研發周期平均14年。研發成功率為18%。

按照以上的數據,可以這麼講,一個葯企投入75億美元,同時上5個新葯項目,花費14年才可能成功一個!事實上這只是平均數據,有些癌症的靶向葯研發周期高達30年——養一堆醫學博士,幾乎窮盡他們一生的精力才有可能搞出一個新葯來!

以影片所涉及的格列衛為例。格列衛由瑞士諾華公司生產,2001年進入中國,它的前期研發成本超過14億美元,研發周期超過20年。如果算上通脹與匯率因素,至少也相當於現在的300億——400億人民幣。這個藥品的成功是從超過300萬種備用化合物篩選出來的,是高通量篩選技術的一個奇蹟。

研發費用高,研發風險大,偏偏適應人群非常有限。

格列衛針對的慢粒白血病全美只有不到5萬人,全球不到100萬人,如果扣除家境貧寒的人群,這個葯在專利保護期針對的市場可能不到30萬人——格列衛前期研發成本,包括同期在其它研發失敗的新葯的研發費用,以及葯企的利潤與後期的研發費用,都要在這20年期間,由這30萬人來買單。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新葯一定要有巨額的利潤——試想,花費十幾億到幾十億美元的研發費用,時間周期長達十幾年到30年,最後成功的概率只有18%——沒有巨額的利潤,什麼資本願意做這樣的投資?

所以,任何一款新葯都有一個專利保護期(中國是20年,20年後就可以合法的仿製生產),在專利保護期內這款新葯就可以獨家壟斷的銷售——說起來保護期是20年,其實高峰期就是6—7年,這個高峰期過後,或者新的藥品替代,或者仿製葯的衝擊讓新葯銷售出現大幅度的下降。

人類文明最偉大的創造就是知識產權制度。有了這個制度才讓資本可以放心進入新葯研發這種高風險高投入的行業中。有些杠精扯淡什麼應該讓政府管控葯企新葯的價格與利潤——好啊,你去管控讓資本覺得投入產出不成比例,那麼以後就沒有資本去開發新葯。

重疾新葯適應人群有限是一個普遍現象,原因很簡單,任何一種重疾產生的病因有幾十種,每一種病因我們把它稱為靶點,大多數新葯都是靶向葯——針對某個特定靶點產生作用的藥物。所以,新葯適應人群是非常有限的。

目標人群太少就無法攤薄成本。舉個例子,我們在家裡打開電視就可以收看世界盃,是不是覺得理所當然?但是這個待遇很多國家(或地區)的人民就享受不到。世界盃轉播權不便宜,中國大陸是4億美元,央視隨隨便便賣點廣告什麼的就平衡掉了,畢竟是13億人口的大國。而香港地區,市民要看世界盃就只能去商場,電視台是買不起轉播權的。

《我不是葯神》背後的冰冷真相

所以只要是重疾的靶向葯就一定很昂貴——不存在一種讓老百姓買得起的特效靶向葯。

這是一個最殘酷而無奈的現實。

2.為什麼印度可以生產仿製葯?

因為印度政府耍流氓,強制性通過法律剝奪了新葯的專利保護,讓盜版葯在印度成為合法——呃,如果全球發展中國家都這麼干,那麼所有的國際葯企只有破產,然後就沒有人再去研製新葯。

印度敢於耍流氓也就是光棍不怕穿鞋的——印度國際貿易以農產品為主,除了一點軟件外包業務,盜版葯出口是一個大的收入來源,發達國家要制裁印度也找不到着力點。

其實中國在加入世貿前也不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後來為了加入世貿才搞了一部《專利法》。中國作為全球貿易大國不保護知識產權是絕對不行的——與新藥專利保護相比,什麼文化產業、芯片軟件等的知識產權都是小兒科。

所以,影片中警方打擊仿製葯銷售是沒辦法的,雖然很冷酷無情,但是只能這麼干。就這樣川普還指責我們不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要是過去對仿製葯銷售視而不見,估計貿易戰要提前很多年。

大葯企對西方國家政界的影響力是非常強大的——舉一個例子,2017年下半年,加州修改法律將故意傳播艾滋病由重罪改為輕罪,知道為什麼嗎?原因很簡單,全球艾滋病藥物巨頭GILEAD在加州,一個葯企就可以左右法律!

當然印度這麼干也不是沒有付出代價——印度政府默認國際葯企將前期新葯研發的臨床實驗放在印度,用低種性人群當小白鼠提供研發的大數據換取葯企默認印度盜版新葯。這個事情被國際人權組織在公開媒體上揭露了好幾次,最後也不了了之。

還有一點不可忽視,仿製葯的泛濫會推高原版葯的價格——道理很好理解,本來是30萬人買單,結果有10萬人吃了仿製葯,結果變成20萬人買單,葯價自然會大幅度提高。不要小看仿製葯對原版葯的衝擊,電影原型的主人公陸勇僅他一人帶的葯就覆蓋了1000多名患者。而格列衛針對的患者整個中國也不超過20萬人。

以印度為例。

2017年印度藥品市場規模為300億美元,其中70%都是仿製葯,2016年印度仿製葯出口額168.9億美元。假設仿製葯的價格是原版的10%,那麼印度出口的仿製葯就搶佔了新葯1689億美元的市場份額——這1689億美元只能讓吃原版葯的病人來買單。

印度政府預計到2020年仿製葯出口達到500億美元,這就意味着將搶奪正版葯5000億美元市場的蛋糕!正版葯丟失5000億美元的銷售就必然通過原版葯加價來對沖。

順便說一句,印度的化工產業非常落後,就算是耍流氓搞盜版葯自己也無法合成醫藥原料(連青霉素都要從中國進口),印度大多數製藥廠其實就是一個製劑車間+包裝工廠。

比如格列衛,有效成分是甲磺酸伊馬替尼,印度自己是沒法合成這玩意的,所以印度製藥廠從中國進口甲磺酸伊馬替尼,以及其它輔料,再用壓片機做成藥片,最後包裝出口——大家是不是覺得有點眼熟的感覺?沒錯,印度的製藥廠就是藥品界的聯想。

就這麼干點來料加工業務,印度現在號稱世界的藥房!

影片最後格列衛進入醫保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這個結局建立在這樣的一個隱含的前提下,中國這幾年經濟發展迅猛,政府財力增長很快,這才可能有這個條件為格列衛病人買單。

這部電影能夠上映,也是因為最近幾年國家對重疾患者投入了很大的財力與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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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葯神》背後的冰冷真相

這些措施與手段不僅是民生也與中美貿易戰有關係。但是不管如何,對於老百姓也是重大的利好。

惟願中國經濟保持較快增長,讓更多的藥品進入醫保。

按:有些文章列舉出中國格列衛與國外發達國家價格比較,以中國價格遠超過國外得出政府“橫徵暴斂”的結論。這個觀點是缺乏常識的表現,再次重複一遍,中國是間接稅為主的體制(主要在流通環節、對企業徵稅),發達國家大多是直接稅為主的體制(主要對個人徵稅),不同稅收體制下比較商品價格就是耍流氓。我在“中國為什麼不能大規模減稅”文章中有過詳細闡述。

 

延伸閱讀 — 內容來自“午後狂睡_Silent”的微博

既然這麼多人來蹭電影的熱度,那我就趁着這個機會說點相關的內容吧。

格列衛在中國,最早只針對城市低保戶患者進行全額免費贈葯,因為非低保用戶無力承擔高昂的治療費用,所以在中華慈善總會和諾華的多次協商之後,開始嘗試向非低保用戶贈葯。

結果造成了一個極其惡劣的後果,就是部分受贈病人在出現耐葯的情況之後,繼續申領慈善贈葯。他們領過來不是自己吃的,而是拿來倒賣。儘管包裝上標註了“贈葯”的信息,也攔不住這些行為,造成了市場的極度混亂。

2002年,格列衛首次出口到印度,但由於印度的特殊原因,當地藥廠迅速的生產了仿製葯,打的諾華措手不及。於是諾華就聯合了Max基金會,在全球開展了GIPAP項目,通過免費贈葯的方式試圖奪回印度市場。如果沒記錯,當年的贈葯的金額是實際銷售額的10倍以上。

GIPAP項目的申請的條件是無保險、不享受報銷,但是中國的基本醫保覆蓋率太高,絕大多數病人都不符合這個要求。所以,諾華為了規避合規的風險,在中國市場做了以下的變動:

1、低保用戶繼續免費贈葯,2、針對格列衛醫保不能報銷的人群買三贈九,3、針對當時國內部分省份將格列衛納入地區醫保的人群買六贈六。

這個方案在滿足病人需求的同時,規避了諾華的合規風險,也因為第二第三促進了格列衛在華的銷售。

2017年,格列衛被列為國家基本醫保目錄中的乙類藥品,而在隨後的各地醫保目錄中,該葯亦被列入地方醫保目錄內,以廣東為例,格列衛醫保報銷比例約80%,按此換算,患者每盒格列衛自費部分約2200元。

格列衛2013年在國內的專利保護期結束,豪森和正大天晴率先進行仿製葯研發。2018年7月5日,豪森確認收到 CFDA 核准簽發的化學藥品“伊馬替尼”(格列衛的通用名)的《藥品補充申請批件》,成為該藥品國內仿製葯首家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企業。國產仿製葯價格大概只有原研葯的十分之一。

拿一個2010年的老謠言在2018年熱炒,居然招來這麼多人轉發攻擊當局,還真是熱鬧,轉發中的人就不能稍微查證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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