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发布《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我们不反对外国人才,而是害怕种族特权

朋友来了有美酒,敌人来了有猎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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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司法部发布了《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不到2天时间,网上吵翻了。大家的意见很多:这样做会造成人口沦陷、害怕以后出门看不到黄皮肤的华人、洋大人又回来了等等。到底会不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我们还需要看一下,到底什么样的外国人才能获得永久居留权。我罗列了一下,大概几种人:

1、第十一条,为中国的科教文卫体、公益、和平、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比如苍老师。

2、第十二条,在经科教文卫体领域,做出国际公认杰出成就的,比如科比、基辛格和各种奥运冠军。

3、第十三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的急需人才、学术研究院、专业技术人员。

4、第十五条,在中国工作多年……门槛最高的是博士,门槛最低的工作8年、收入是所在城镇平均收入3倍以上,按照中国人均收入来说,起码要年收入20万以上。

5、第十六条,在中国大力投资……门槛最低的是投资1000万,门槛最高的是引入高新技术企业,并得到省级政府主管推荐。

6、第十七条,外国人有家庭团聚需要的。

7、第十八条,外国人获得永久居留权的,配偶和子女可以同时申请永久居留资格。8、第十九条,因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在中国永久居留的。

看看这些条件就知道,外国人想获得永久居留资格,其实门槛很高的。无论是为中国做出突出贡献,或者在国际获得公认成就,都属于最顶尖的小部分精英,能力和羽毛都在闪闪发光,吸收进来利大于弊。其他的急需人才、博士和投资者,不论在哪个国家都是妥妥的中产,中国引入的目的是经济、科技和技术。即便门槛最低的资格,也需要城镇平均收入的三倍,这就排除了绝大部分低素质、低能力、低文化的“三低”外国人。而且外国人永久居留以后,纳入常住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社区大妈说什么他也得听着。吸纳人才为己所用,一直都是中国的优良传统。关于争议最大的第十九条,可以理解为一种政策弹性,在极其稀少的特殊情况下,方便办理一些特殊事情。大家放心吧,这种临时补漏性质的政策,其实是门槛最高的,根本不会成为最宽松的入境门槛。因为上边那么多明文规定都不能满足,那所谓的“正当理由”又是什么呢?这就只能是特殊情况的特殊渠道。关于《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基本是正常操作,没有网友说的那么玄乎。但是为什么会引起如此大的反应呢?因为害怕外国人的种族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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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受外国的欺负太久了。整个近代史就是一部挨打史。战场上谁都打不过,经济又不如人,最后文化也没有自信了。直到1948年还有“景明楼事件”,20多名美国军官强奸国府高官太太,国府却以“维护中美邦交”的名义,把上诉最凶的几名妇女判刑,而美国军官一直逍遥法外。80年代以后,中国人猛然发现,外国真的很富很有钱,再看看自己穷酸老土的样子,一股自卑感油然而生。近百年的屈辱历史,造成两个结果。部分外国人代入上帝视角,感觉自己是高等人种,来到中国依然颐指气使,以为自己拥有曾经的特权。部分中国人产生极度自卑,总感觉自己处处不如人,把来中国的外国人当作上帝一样对待,以为自己是骆驼祥子。这种强烈的对立,现在都没有消除。我曾经有个女同学,特别自豪的说:“中国男人就是不如外国男人,我如果能嫁给白种人,倒贴都愿意。”说完抬头45度仰望天空,显得忧伤明媚。这种极度骄横和极度自卑的心理,就产生了很多奇葩景观。比如外国混不下去的卢瑟,到中国猎艳几乎无往不利,甚至把视频发到油管上炫耀战果。截图就不放了,我都看不下去。比如日本人丢了自行车可以迅速破案,中国学生丢了几万的摄影镜头,就永远找不到了。比如外国人在网上说中国好,可以获得几百万点赞,而中国人说爱国可能被骂死。类似的行为,本质上是百年屈辱史的延续。虽然中国现在有钱了,强大一点点了,但是自卑和骄横不是一天可以改变的。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外国人的超国民心态依然会延续下去,部分国人的自卑感也会继续伴随几十年。这种事情才是最害怕的。所以我想说的是,部分国人克服自卑感需要时间,那么能不能在引入外国人才的时候,把外国人的超国民待遇取消掉?中国没有和亲,也不是某国的附庸,不需要崇洋媚外求生存,祖先几代人的艰苦奋斗自力更生,不是让后人跪舔的。还真当自己是骆驼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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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从来不是移民国家。历朝历代,总是有一个主体民族来支撑大局,这个主体民族不一定是血脉联系,但一定具有相同的文化认知。根据历史经验,吸引外国精英人才移民会带来强盛,吸引外国底层部落定居往往会造成破坏。比如汉武帝征伐匈奴的时候,带回来很多部落首领和将军,这些人“入中国则中国之”,为汉武盛世做了很多贡献。霍去病的部队,几乎三分之二的将领是匈奴人,匈奴王子金日磾甚至成为托孤大臣,这就是精英人才带来的好处。但事情也有反面。举族投降的匈奴部落,居住在陕西河南山西,依旧按照匈奴的旧习俗生活,没有纳入汉朝户口管理,几百年后的魏晋时代造成巨大破坏。比如唐朝有很多突厥将军、波斯和朝鲜大臣,日本人阿倍仲麻吕做到三品秘书监,他们都成为盛唐气象的一部分。但是中唐以后,突厥和契丹等部落大批内迁到河北,他们对唐朝的认同感极低,最终追随安禄山酿成“安史之乱。”最关键的是,移民而来的部落不遵守中国法律。他们有部落的领袖,不接受汉唐政府的直接管理,而是遵守部落内部的旧习俗,成为政府以外的国中之国。这种群体移民的底层部落,才是最危险的定时炸弹。说这些不是提倡种族主义,而是以历史经验为借鉴,站在中国的立场上思考中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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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关于《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我们应该有结论了。

第一,我们欢迎高素质的外国人,为中国的伟大复兴添砖加瓦。

第二,我们的诉求是取消外国人的超国民待遇。

第三、少量高素质外国人才是金子,大量低素质的群体劳力是累赘。

每个人和国家都不是一座孤岛。进入21世纪,和世界交流是大趋势,谁都不能回到闭关锁国的时代了,躲进小楼成一统只是精神梦幻。这是现实,咱们得认。但是怎么交流、怎么吸引人才、怎么维护本国利益,才是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总不能大门一开喊一声“来吧”,结果乱七八糟什么人都来了,挤进家里吃粮食打砸锅碗瓢盆,伺候的不舒服还要挨打挨骂。那就要问问凭什么,对吧?

《司法部发布《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我们不反对外国人才,而是害怕种族特权》有2个想法

  1. 首先,我们制定条例必须符合中国国情,不能胡乱照搬!不能胡乱改革!司法部是不是脑子被驴踢了?还是因为是外国人的走狗?为了引进西方先进科技就能不顾民族利益,民族感情和文化风俗,不顾宗教信仰,是否公平正义,让外国人的地位排在本国国民之上,请问司法部是不是走狗汉奸???中国计划生育却不限制外国人生育,司法部是不是想让中国人几十年后灭种啊???不要说什么西方国家如何如何,各国国情不同,美国本来就是移民国家,不存在此类问题,西方有些国家,尤其是法国,移民数量超过本地白人数量,黑人甚至开始驱逐白人,这不是经验教训吗?难道你司法部希望几十年后中国这片土地变成黑人的天下,驱赶中华民族吗?纯粹是民族败类的做法!

  2. 明明白白我的心13 分钟前
    只引进高科技人才,医疗,财经高管等,不要引进体育,教育,文化类的,容易文化入侵,和黑人通婚的取消国籍不论男女,和外国人结婚的女性取消国籍,只有和华裔(没有和外族混血的)结婚才可以永居,和东南亚黄种族女性结婚也可以永居,一千万人民币投资太少了,人民币币值在世界上太低了,应该改为投资一千万美元约等于七千万人民币,才可以永居,永居的不可以在中国生育,永居只对他自己,没有他家人亲属的事,可以去外国生育,永居不能继承因为高科技人才不一定后代也是人才,我们国家劳力不够,可以用五年的劳务签证代替永居,只要东南亚的劳力,同时国内应该放开生育,二十年一代人,四次劳务签证就可以一代人,我们的人口就可以接上了,永居的劳务签证的不能是黑人阿拉伯人犹太人,印度人,无国籍人,难民等,大学不要引进黑人留学生,不要引进黑人运动员,严禁黑人阿拉伯人犹太人,印度人,无国籍人,难民等进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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