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星还是比较幸运的

国庆期间聊点轻松的话题。

话说某女星还是比较幸运的。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舆论话题,其实也很有意思——没有任何内幕什么的——什么这大佬那大佬这山头那山头,对于花边八卦这些津津有味的其实格局都太小。

我之前在昆山反杀案讲过一句话——在中国小案讲法律,中案讲影响,大案讲政治——有人就来怼,说什么这就是我们国家不严格依法办事怎么怎么的——但凡说这样书生气十足的话的人,多半就是不了解中国的国情。

中国是一个巨婴型社会,很多人只有情绪没有理性,所以,国家治理相对较为复杂——总结起来就是三个字“法、术、势”——法指法律,术指使用法律的技巧,势指大势或趋势,国家治理其实就是在这三个字之间寻求平衡。

我们把某女星案件在这里解剖一下。

某女星还是比较幸运的

1.某女星只罚款没有牢狱之灾这个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09年在全国人大对于刑法201条款的修改设定了一个逃税罪“首罚不惩”的原则——意思是任何人首次被税务机关认定偷逃税款时,只罚款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法律对公民保护的一个重大进步,据说当时获得所有法律专家的一致通过,这里就不展开了。

但是,某女星的案件却并非简单的用这个法律条款解释这么简单。

比如,某女星偷逃税款可谓数额巨大,就算是“首罚不惩”,那么逃税罚款顶格可是5倍逃税额——某女星高达几亿的逃税额用顶格处罚不算过分吧。而现在罚款只有3—4倍,罚款+补交税款合计8亿+,这个数字估计是相关方面盘点某女星家产后预计她砸锅卖铁能拿出的最大现金——如果真用5倍罚款我算了一下大概就是十几亿,估计某女星是绝对拿不出来的!

不要给我说某女星人脉强,有大佬支持——影响这么大的案件,哪个大佬敢顶风作案借钱给某女星交罚款?这不就是典型与有关方面对着干吗?如果连这点政治嗅觉都没有,怎么可能成为大佬?

好吧,如果5倍顶格罚款——某女星砸锅卖铁也拿不出这么多罚款,会有什么结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那么税务机关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包括冻结财产,查封店铺,不让法定人出境等。

如果还是不缴纳,那么就会采取税收强制执行,就是把前面冻结或查封的财产变卖,并将变卖价值缴税。

如果还是不缴纳,那么就会移交给公安机关,就会追究刑事责任,简单说就是蹲牢房——你看,虽说有一个“首罚不惩”的原则,但是,如果某女星无法缴纳税务机关的罚款,就是另案,也会坐牢的!

所以,有关方面最后按照3——4倍给某女星罚款也算是手下留情了。既要树立一个标杆——通过把某女星罚得吐血 “杀鸡骇猴”震慑娱乐圈的高收入层——同时也要贯彻一个基本原则——“一个不抓,其他不查”。所以我才会说,某女星还是比较幸运的。

某女星还是比较幸运的

2.为什么要贯彻 “一个不抓,其他不查”的基本原则?

这就是讲政治!

昆山反杀案符合中案讲影响,某女星案件符合大案讲政治。

当前最大的政治诉求是什么?

是整个社会情绪都比较焦虑,是管理层非常重视社会预期管理。

我常常说中国经济经过几十年高速增长,经济规模是上去了,底蕴还不够——如同一个青少年个头已经是成年人,但是心智还不够成熟。所以,整个社会情绪都很焦虑,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容易引起舆论的发酵——呃,经常看我的公众号的读者应该比较幸运,因为我这段时间一直在给大家打气,给大家讲未来的希望,所以,应该不大焦虑。

我们来假设一下,假如,某女星案被顶格罚款后再入狱会有什么结果?

那就会平地冒出各种阴谋论观点泛滥成灾!

我能想到的就有“猪养肥了再杀论”、“对个人或者民企逃税清算论”——这些阴谋论结合当下社会焦虑的情绪一发酵,就有可能引发全民的恐慌!这是管理层非常不愿看到的。

看看当下的形势,其实管理层对社会预期的管理——包括对社会焦虑情绪的疏导是非常重视的,对于一些社会热点的话题能回应的都及时给予回应——而且是顶格级别的回应。

比如社保征收的问题。李总不但开了两次国常会紧急叫停,最近还公开发声强调“社保征收政策当前不会变,未来改革后也不会给企业增加负担。”比如关于那个奇葩“民企退出论”观点,不仅权威官媒公开驳斥,最高领导还公开表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民营经济的发展”“党的方针政策是有益于,有利于民企的发展。”

比如关于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问题,最高院还下达了2018年的1号文件,专门要求各级法院对民营企业的合法产权进行保护。

某女星还是比较幸运的

现在你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个“一个不抓,其他不查”的基本原则吧!就是为了安抚社会的焦虑情绪。事实上,这个案件处理结果也如同预期,整个社会的心理都比较平静(我都能想象某些人酝酿了一肚子的耸人听闻的观点结果只能当做一个屁放了),当然也有一些文盲拿什么空姐代购案被判刑来比较——主要是金额比较,一个才11万多久被判刑,某女星好几个亿居然只是罚款等等。

这就是对法律缺乏常识的表现。

空姐代购案是走私罪,某女星是逃税罪,罪名不一样,法律处罚的程度就不一样——在不同的罪名下简单的用金额做比较就是煞笔。如果一定要较真,我看见过持刀抢劫仅仅6元被判几年的——才6元就判几年冤不冤?好吧,我还告诉你,如果还是持刀抢劫6元,如果抢劫地点是公交车上还会加几年!嗯,仅仅是地点变了,法律惩罚的力度就完全不一样!不明白?自己学习法律去!

某女星还是比较幸运的

3.我们把某女星案件按照“法、术、势”的公式套一下做一个总结陈述。

法:适用逃税罪“首罚不惩”的原则。

术:灵活运用相关逃税法律条款,贯彻 “一个不抓,其他不查”的基本原则,安抚社会焦虑的情绪。

势:用某女星案件树立一个标杆,逐步推动整个国家不同人群的税负平衡。

嗯,在我的观念中治国从来都是阳谋,没有什么阴谋论。某女星案件其实本质上就是管理层要推动未来不同人群走向“税负平衡”的一个标杆事件。所以,高收入人群以后该交个税就得交——虽说有一个“首罚不惩”的原则,但是,真给你来一个“定格5倍罚款”也是要伤筋动骨的。这就是高收入阶层必须看清的“形势”。

当然,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避税——比如说,劳动收入个税最高是45%,投资所得最高就是20%。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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