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星還是比較幸運的

國慶期間聊點輕鬆的話題。

話說某女星還是比較幸運的。我們來分析一下這個輿論話題,其實也很有意思——沒有任何內幕什麼的——什麼這大佬那大佬這山頭那山頭,對於花邊八卦這些津津有味的其實格局都太小。

我之前在崑山反殺案講過一句話——在中國小案講法律,中案講影響,大案講政治——有人就來懟,說什麼這就是我們國家不嚴格依法辦事怎麼怎麼的——但凡說這樣書生氣十足的話的人,多半就是不了解中國的國情。

中國是一個巨嬰型社會,很多人只有情緒沒有理性,所以,國家治理相對較為複雜——總結起來就是三個字「法、術、勢」——法指法律,術指使用法律的技巧,勢指大勢或趨勢,國家治理其實就是在這三個字之間尋求平衡。

我們把某女星案件在這裡解剖一下。

某女星還是比較幸運的

1.某女星只罰款沒有牢獄之災這個是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

09年在全國人大對於刑法201條款的修改設定了一個逃稅罪「首罰不懲」的原則——意思是任何人首次被稅務機關認定偷逃稅款時,只罰款不追究刑事責任。這是法律對公民保護的一個重大進步,據說當時獲得所有法律專家的一致通過,這裡就不展開了。

但是,某女星的案件卻並非簡單的用這個法律條款解釋這麼簡單。

比如,某女星偷逃稅款可謂數額巨大,就算是「首罰不懲」,那麼逃稅罰款頂格可是5倍逃稅額——某女星高達幾億的逃稅額用頂格處罰不算過分吧。而現在罰款只有3—4倍,罰款+補交稅款合計8億+,這個數字估計是相關方面盤點某女星家產後預計她砸鍋賣鐵能拿出的最大現金——如果真用5倍罰款我算了一下大概就是十幾億,估計某女星是絕對拿不出來的!

不要給我說某女星人脈強,有大佬支持——影響這麼大的案件,哪個大佬敢頂風作案借錢給某女星交罰款?這不就是典型與有關方面對着幹嗎?如果連這點政治嗅覺都沒有,怎麼可能成為大佬?

好吧,如果5倍頂格罰款——某女星砸鍋賣鐵也拿不出這麼多罰款,會有什麼結果?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那麼稅務機關會採取稅收保全措施,包括凍結財產,查封店鋪,不讓法定人出境等。

如果還是不繳納,那麼就會採取稅收強制執行,就是把前面凍結或查封的財產變賣,並將變賣價值繳稅。

如果還是不繳納,那麼就會移交給公安機關,就會追究刑事責任,簡單說就是蹲牢房——你看,雖說有一個「首罰不懲」的原則,但是,如果某女星無法繳納稅務機關的罰款,就是另案,也會坐牢的!

所以,有關方面最後按照3——4倍給某女星罰款也算是手下留情了。既要樹立一個標杆——通過把某女星罰得吐血 「殺雞駭猴」震懾娛樂圈的高收入層——同時也要貫徹一個基本原則——「一個不抓,其他不查」。所以我才會說,某女星還是比較幸運的。

某女星還是比較幸運的

2.為什麼要貫徹 「一個不抓,其他不查」的基本原則?

這就是講政治!

崑山反殺案符合中案講影響,某女星案件符合大案講政治。

當前最大的政治訴求是什麼?

是整個社會情緒都比較焦慮,是管理層非常重視社會預期管理。

我常常說中國經濟經過幾十年高速增長,經濟規模是上去了,底蘊還不夠——如同一個青少年個頭已經是成年人,但是心智還不夠成熟。所以,整個社會情緒都很焦慮,稍微有點風吹草動就容易引起輿論的發酵——呃,經常看我的公眾號的讀者應該比較幸運,因為我這段時間一直在給大家打氣,給大家講未來的希望,所以,應該不大焦慮。

我們來假設一下,假如,某女星案被頂格罰款後再入獄會有什麼結果?

那就會平地冒出各種陰謀論觀點泛濫成災!

我能想到的就有「豬養肥了再殺論」、「對個人或者民企逃稅清算論」——這些陰謀論結合當下社會焦慮的情緒一發酵,就有可能引發全民的恐慌!這是管理層非常不願看到的。

看看當下的形勢,其實管理層對社會預期的管理——包括對社會焦慮情緒的疏導是非常重視的,對於一些社會熱點的話題能回應的都及時給予回應——而且是頂格級別的回應。

比如社保徵收的問題。李總不但開了兩次國常會緊急叫停,最近還公開發聲強調「社保徵收政策當前不會變,未來改革後也不會給企業增加負擔。」比如關於那個奇葩「民企退出論」觀點,不僅權威官媒公開駁斥,最高領導還公開表態「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保護民營經濟的發展」「黨的方針政策是有益於,有利於民企的發展。」

比如關於民營企業產權保護的問題,最高院還下達了2018年的1號文件,專門要求各級法院對民營企業的合法產權進行保護。

某女星還是比較幸運的

現在你明白為什麼會有這個「一個不抓,其他不查」的基本原則吧!就是為了安撫社會的焦慮情緒。事實上,這個案件處理結果也如同預期,整個社會的心理都比較平靜(我都能想像某些人醞釀了一肚子的聳人聽聞的觀點結果只能當做一個屁放了),當然也有一些文盲拿什麼空姐代購案被判刑來比較——主要是金額比較,一個才11萬多久被判刑,某女星好幾個億居然只是罰款等等。

這就是對法律缺乏常識的表現。

空姐代購案是走私罪,某女星是逃稅罪,罪名不一樣,法律處罰的程度就不一樣——在不同的罪名下簡單的用金額做比較就是煞筆。如果一定要較真,我看見過持刀搶劫僅僅6元被判幾年的——才6元就判幾年冤不冤?好吧,我還告訴你,如果還是持刀搶劫6元,如果搶劫地點是公交車上還會加幾年!嗯,僅僅是地點變了,法律懲罰的力度就完全不一樣!不明白?自己學習法律去!

某女星還是比較幸運的

3.我們把某女星案件按照「法、術、勢」的公式套一下做一個總結陳述。

法:適用逃稅罪「首罰不懲」的原則。

術:靈活運用相關逃稅法律條款,貫徹 「一個不抓,其他不查」的基本原則,安撫社會焦慮的情緒。

勢:用某女星案件樹立一個標杆,逐步推動整個國家不同人群的稅負平衡。

嗯,在我的觀念中治國從來都是陽謀,沒有什麼陰謀論。某女星案件其實本質上就是管理層要推動未來不同人群走向「稅負平衡」的一個標杆事件。所以,高收入人群以後該交個稅就得交——雖說有一個「首罰不懲」的原則,但是,真給你來一個「定格5倍罰款」也是要傷筋動骨的。這就是高收入階層必須看清的「形勢」。

當然,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合理避稅——比如說,勞動收入個稅最高是45%,投資所得最高就是20%。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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