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小陽春變倒春寒,超8成買房人推遲購房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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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愈發嚴峻,各行各業都進入蟄伏期,對於很多面臨人生重大決策的普通人來說,也開始更審慎看待整體市場的變化。大勢與個體如何平衡,個體抉擇如何在旋渦中找到自洽點非常重要,以買房為例:

疫情之下,購房者如何看待當前房地產市場?

購房者的購房行為和決策發生了哪些變化?

業主與租客的心態如何?

……

樓市”數”遞

一、”小陽春”或成”倒春寒”,超8成購房者推遲置業計劃

受疫情影響,超8成購房者將推遲原定購房計劃,其中超6成人推遲3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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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業主成為繼開發商後,最焦慮群體

疫情爆發後,”房貸”、”斷供”、”罰息”等關鍵詞熱度上漲,面臨可能的收入中斷,”房奴”集體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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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租賃市場遭遇”最長春節”,熱度腰斬

多地紛紛出台”延期復工”政策,工薪族迎最長春節,租房需求延後,相關文章閱讀量腰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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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戶型或成”新晉網紅”,”自我隔離”推動居住體驗消費升級

居家隔離推動大眾進行居住體驗的”消費升級”,120㎡以上大戶型關注度上漲。其中,疫情最嚴重的武漢以及房價更低的二三線城市,漲幅最為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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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線城市”社畜感”領跑全國,”精緻窮”倔強不再

疫情爆發後,一線城市購房者關注熱點從”二手裝修”等內容,向”復工”、”房租減免”等內容過渡 ,”精緻窮”終究難逃高房租的圍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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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心聲

一:鄭先生,北京互聯網大廠程序員,在重慶與北京共計有3套房,均有房貸

目前我每個月的房貸在4萬元左右,需要和老婆兩個人一起還款才能支撐得起,目前公司有比較人性化的管理制度,可以在家辦公,還沒有造成什麼負面的影響。

但是會比較擔心疫情後的房價走向,畢竟當初貸款買房,也是期待着房價能漲,我承認我有賭的成分,如果疫情後房價長時間橫盤,那算上房貸利息,其實還是虧的。

二:林女士,上海某開發商員工,2個孩子的媽媽,在全球共計有12套房,5套有房貸

和老公一起還房貸,壓力還好,而且還有房租可以貼補,沒有太大壓力,主要是孩子的學區房不是很好解決,雖然房子多,但是沒有買到學區房。

不擔心房價漲跌,買的比較早,所以基本是賺的,而且基本分布在一二線城市,價值仍然在。短期內不打算繼續買房了,已經沒有貸款資格,而且想換別的投資方式,多種方式結合進行家庭資產配置。

三:束女士,某國資電力公司員工,名下兩套房,原計劃春節後置換掉北京房產

之前在北京工作,後來考慮到孩子教育(沒有北京戶口)以及居住環境問題,19年離開北京到杭州工作,目前在濱江租房居住,原計劃年後賣掉北京的房子在濱江買一套房自住。

年前本來計劃先在杭州看一下房子,交一下預付款,等賣完北京的房子再把尾款交了,但是老公覺得這樣過於冒險就暫時擱置了。

不過慶幸沒有這麼做,不然碰上疫情房子賣不出去就真的麻煩了,目前來看就只能推遲原有計划了,北京的房子要賣也得看看房價會不會跌,如果跌了的話就再等等。

眾說紛紜

問:疫情下實施每戶只准一個人出門買菜,你接受嗎?

回答一:

說實話,除了昨天下去買菜,我一個多月沒下樓了,因為我不想給國家添亂,更不想讓國家分出十四億分之一的精力來管理每個人,自覺遵守社會公道,支持社區在非常時期的管理辦法。一個人出門買菜,一次可以買上最少5天的吧,也減少人員流動的感染,對自己,對政府都有好處。更希望大家配合。

回答二:

我這邊已經是有好多小區實行這樣的措施了,不僅要有臨時出入證,還要戴口罩和測量體溫。這是特殊時期實現的特別措施,我是完全支持的,對還沒實行這措施的一些小區或者村莊,也是建議參照實行。

一是,保證大家宅在家裡時候,基本生活物質能得到保障。

二是,可以嚴格控制大家外出次數,人為地對疫情做預防,減輕我們一線人員的工作壓力。

三是,讓大家養成一個習慣,特殊時期能不出門就不出門,一出門就一次性買好物資,減少被傳染的概率。

回答三:

我們這邊封城後各社區開放了馬路菜市場,社區要求所有的人出門必須帶口罩,離開社區都要登記。我們這個馬路菜市場就在社區里,買菜不用跑遠,這比封閉的超市相對安全些。每天買菜的人也不多,年前家家戶戶都買了不少年貨,現在只是補充一些青菜。我也只買了兩次菜,每次多買點,減少出門的次數,盡量少出門。

問:疫情期間租客無法返回工作地,房東應該減免房租么?

回答一:

個人覺得這個問題是可以跟房東協商的。畢竟租戶租房子,是為了居住生活的,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子不能使用,首先不是租戶個人原因,但也不是房東的個人原因,跟政策疫情有關,既然雙方都是受害者,應當合理協商共同承擔責任。

爭議點一,無非就是租戶東西還在房子里,客觀上是,但主觀上是房東無法交付房子的使用權,再直白點就是租戶要住交了房租了,卻住不上房子,試問房東有責任嗎?房東能把房子交給租戶使用嗎?

爭議點二,疫情爆發社區管控,造成房子無法入內使用,那不是租戶跟房東任何一方可以左右的現狀國情,那就應該合理協商解決,不應由任何一方一力承擔。

爭議點三,房租少收或者減免 ,影響了房東的利益,那麼反問一點租戶公司已經復工,卻由於所租房子無法正常入住而不能上班,這個損失不是損失么?

所以個人觀點,在排除租戶個人原因不能入住房子原因下,由於疫情爆發的問題導致雙方都有損失,應當協商解決,合力承擔責任,不應甩鍋任何一方,較為妥當。

回答二:

要求房東免租的我感覺和碰瓷沒區別,國難當頭,誰都不好過,不要道德綁架。有人發國難財高價賣口罩被拿下了,這個時候要求房東免租等於是你節省的,也可以說是變相賺了房租,和發國難財有區別嗎?如果合同期內你要求免租一個月,可以,你把所有東西搬走,一個月後搬回來,可以給你免一個月。

有本事找國家享受住房補貼,憑什麼讓房東給你買單,國難當頭,房東也是弱勢群體。如果地震房子倒了,房客給房東補償損失嗎?有些商鋪光裝修都要幾個月,那你和房東說,我前幾個月裝修了沒收入,不給你房租,你看可以嗎?

回答三:

碰到這種事情大家應該協商各承擔一部分責任是可以考慮的,但我看到很多租戶言詞激烈,好像這完全是房東的錯,房東就不應該收租金,我非常不贊同有這種想法的租客,房東買房子的錢也不是搶來的,也是他們的血汗錢,大部分還欠着銀行的貸款,房東可以說這是不可抗力的事情不還銀行的貸款嗎?打官司法院也得講道理吧?比如說疫情需要半年才退去,我不相信法院就判房東要減免租戶六個月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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