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反腐为何成一道难题?

最近和一些房企老板沟通了些许反腐的事,临时想聊一聊这个。

还是不上升到上层建筑,只谈房企内部。毕竟,在甲方地主面前,房企也只是乙方。

很大一部分房企的审计监察部门只是摆设,每年的工作只是走走形式。

房企内部反腐,大多是低调处理,大多数结果是,当事人退钱、退赃,然后或安然无恙、或隐退。即使执法部门介入,公司也很少声张。

2019年初,普华永道发布《2018中国企业反舞弊联盟现状调查》中陈述,贪腐发生后,企业挽回总额仅为直接经济损失的18%,无法精确统计的损失还包括企业风气受损、商誉损失及后续运营中断等,因此实际损失比账面数字要大得多。

一直以来,在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房地产行业反腐,都是一道巨大无比的难题。

一者,公开反腐容易影响房企名声、品牌,对管理团队形成冲击,易形成黑天鹅事件等,对资金需求巨大的房企来说,在权衡利弊后,只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挑三两只小鱼小虾出来示众;

二者,如今信息监管等趋严,调取信息难以上青天,取证愈发困难。对房企中的民营企业,更是一记重击,即便有心反腐,也由于信息难以获取,贪腐蛀虫抓了一批又一批,依然连绵不绝。

除了上述的两点,此外还有三点。

一是房企的管理结构及调整,有天然的弊端和滞后性。

二是贪腐方式的隐蔽性和多样性。

是,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资本驱动的高周转后,近几年职业经理人的流动性越来越大,而且往往是自带团队、成群结队地流动。一个职级较高的职业经理人,会带着很多所谓的“自己人”跳槽,在企业内部形成XX帮、XX派。虽然便于开展工作,但也容易形成小圈子,滋生群体性贪污腐败事件。

区域换防、总部职能下沉等机制的确立,有助于遏制腐败的发生。

同时,注重制度化反腐,即建设建立审计、监察部门,并放权和提升审计、监察部门的地位,以法制替代人情人治;必要时,引执法机关介入。即强化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监督。

此外,房企在选任审计监察中心负责人的时候,实在不知用谁的情况下,建议体制内的公检法出身的。

一般情况下(此处忽略职级,职级越高,往往能量越大),首选是公安系统出身,特别是呆了十几年、几十年的那些人,离开了体制内,能量还在,需要的时候,很多信息还可以调取到。

 

其次是检察院的,离开体制内,能量和功力消除大半;

最后是法院系统的,离开体制,老虎拔了牙。

很多人不了解审计监察,此处略说一二。

房企关于审计部门的称谓不同,比如审计部、财务审计部、审计监察部、审计法务部、审计合规部等。不同的称谓,其监督职能是相同的,只是侧重点和工作方向不同而已。

 

以审计监察部来说,其职能是审计与监察。审计与监察的功能、方向有所不同。

首先说审计:

1、内部审计侧重经营、管理审计,关注财务、业务、内控流程,识别发现管理漏洞、风险,提出合理化建议。简单说,审计的落脚点是事,审计对事不对人。

2、审计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产物,独立于经营作为第三方对经营管理确认,发表审计建议。

3、审计评估评价经济业务,对经营业务、管理不了解不深入,就很难提出合理化建议。

4、审计是从业务到财务,以信息或数据为抓手,以公司作为审计的对象。

5、审计项目一般按照工作计划进行例行审计/常规审计。

6、审计一般利用常规的审计方法

其次说监察:

1、监察侧重行为审计,监察人做的事,既对人也对事。实施反舞弊,察人识人,抓贪腐,监察的落脚点最终是人。

2、监察是基于人之初性本恶,监察要察人识人,透视人性,揭露人所作所为的本质。

3、监察若把问题做实,有完整的证据链支撑,问题完全可以上升到法律层面,有质的改变。比如贪污受贿、挪用资金、欺诈等等。

4、监察是从人到行为,从行为到财务。先锁定人,然后审计他的行为做事。

5、监察一般是根据举报线索、线人等获得信息来源。

6、监察要借助侦查技术、手段、工具。对企业而言,侦查监察的技术、手段相对局限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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