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R:美國制裁中國企業的法律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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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稜鏡門事件爆發,普(chi)羅(gua)大(qun)眾聽到了一個恐怖的消息:美國正在監控全世界。稜鏡門幾分真幾分假我們暫且不說,我們要說的是,美國在工業製造業領域那實實在在的天網 – 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簡稱EAR, 翻譯為(美國)出口管制法。然後,不負眾望的,中興華為的遭遇就是和這個有關。

美國是個很愛管閑事的國家,這源於它自認為的一種責任感。二戰後,世界秩序由美蘇來奠定。最近30年,美國一家獨大,所以它認為自己有責任來維持這個秩序。因此美國會對美資企業有這樣的要求——不可以將美國製造的東西,尤其是那些與生化武器的,核武器,導彈技術相關的技術、零部件和產成品,提供給敵對國家或恐怖主義勢力。而除了對美國本國企業有這樣的要求,在“長臂管轄”的理念下,它也對購買或使用美企產品及知識產權的外國企業施加管控。這其實就是我今天要分享的EAR《出口管制法》。

這個EAR最早源於二戰之後召開的巴黎統籌委員會(簡稱巴統)。巴統上籤約的各國一致認定,西方國家的產品、技術不能留給社會主義陣營。冷戰背景下,赤裸裸的技術封鎖,也無可厚非。到了1994年,前蘇東地區一片蒼涼。社會主義國家最強大的中國,在美國看來完全無法構成丁點的威脅,其它諸如古巴,朝鮮,越南,那更是上不了牌桌。顯然,巴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取而代之的是1996年簽訂的瓦森納協議,當前《出口管制條例》的依據,主要就來自於瓦森納協議。

EAR明確對以下四點做了要求:

根據外交政策,對古巴、伊朗、蘇丹、剛果,任何商品的出口都被禁止(這是根據2011年、2012年收的數據,現在可能有變動)。

出於反恐的需求,將世界上約900多個企業以及組織,列入黑名單。

對於一些比較敏感的礦產、放射性物質等可能用於核武器研發製造的物品,予以禁止。

對中國、俄羅斯、委內瑞拉、伊朗等對美國安全構成潛在威脅的國家,進行武器禁運。

制定,修改並執行EAR的,是美國商務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下面的工業及安全部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他的網站是:https://www.bis.doc.gov/

EAR:美國制裁中國企業的法律天網

 EAR中,把大量的產品分為9類,涵蓋了從核子,軍用,化學,通信等廣泛領域。這是個巨長的清單,被稱為CCL(commodity classification list)。上面每一種產品(比如說某一類內存)都會有一個編號,稱為ECCN碼。比如說迪卡儂里商品上的那個電子標籤,一般都會用EEPROM(一種可擦寫存儲)來製作,而它的編號是3A991 b.1.b.1(不是絕對的,要看產品的具體參數以及具體用途).

 CCL將美國以外全球國家分為四類:

A類為美國戰略合作夥伴;

B類為較少限制國家和地區(如中國香港);

D類為受關注的國家(如中國);

E類為支持恐怖主義國家(如古巴、伊朗、北朝鮮、蘇丹和利比亞等)。

自然是和EAR一脈相承的

那麼作為一家中國企業,如果需要購買/販賣美國的產品,需要做什麼呢?

首先你要先想好你要買什麼,然後去CCL上看,如果沒有,那麼恭喜你,請盡情買買買/賣賣賣吧。

如果不是,那麼麻煩且危機四伏的後續事件就來了。  

作為買家,你最好的途徑是成為VEU——Validated End-User(經授權最終用戶)就是說美國可以放心地賣東西給你了。這個需要和美方反覆確認,接受評估和審核。才能有這一資格。坑爹的是,VEU也分類與級別,拿到了以後並不能使你真正敞開了買。

作為賣家,就更坑爹了。為了使你的美國商品暢銷無阻,你一定希望你的客戶是個VEU。不然,你每賣一件產品,你都要做一次企業內審,即ICP——Internal Compliance Program。你需要記錄好你的產品,對應的ECCN,賣給誰,批次,數量等。這件事不需要去向美國商務部報備,但是人家會定期來查,也就是企業外審。而中興、華為之所以被查,一句話,根據美國人的裁定,他們ICP沒過關。你們販賣了含有美國產品專利的東西到伊朗,居然沒有自己查出並制止,你們還想不想混了。

同樣坑爹的是,你還不能所有東西都生產/賣。使用了美國器材/設備/產品/專利的公司,只能按照自己從BIS取得的權限來生產/銷售。在半導體領域,台積電和三星權限較高,可以生產軍民兩用的產品。而大陸的一眾執行ICP的廠商只能生產純民用的。

如果我的產品是在非美國地區製造的,是不是就可以規避EAR了呢?不好意思,在長臂管轄之下,很多敏感部件(當年是很敏感的,其實現在看來也無所謂,但是這些部件都被冠以敏感兩字,所以它的出口比例是受到限制的)比如說電腦CPU,在出口的CPU中所含有美國部件/美國專利的價值,佔總價值之比不能超過25%,才可以出口到世界上大部分國家CCL上的D類國家,包含中國在內)。至於E類,則只有10%。(被制裁的另算,比如最嚴厲的時候伊朗和朝鮮都是0)。而如果你是個VEU的話,這個比例就能大於25%,你可以買純美國進口的CPU、FPGA這些東西。

有人會說,25%這個比例不高,很容易達到。比如一塊芯片,日本、中國台灣、中國大陸、韓國、菲律賓、還有歐洲可能都參與了,把美國的佔比控制在25%以下,那還不容易?還真不是那麼容易,有個東西叫專利,我們想象不到美國在半導體方面佔據一種壟斷性、壓倒性的姿勢。硅谷對於半導體的統治力有多可怕?就算它不親自生產,但它在這方面擁有大量專利的。這個專利費恐怖到什麼程度?在2004年、2005年,家父的公司正好幫忙從香港到上海託運一塊芯片模組。當時別人問起說這塊芯片多少錢?家父實話實說,提問者差點把眼珠子都瞪出來:

同體積(注意是同體積,不是同重量)的黃金都沒那麼貴!

為什麼?都是專利費。不僅有專利費,為了製作這一塊芯片模組,要用到光刻機、蝕刻機、各種封裝測試設備,這些設備它的採購成本和折舊費用,以及設備本身的專利費也要統統算在裡面,因此這個25%其實相當之難。可以說,常態下,只要從美國本土賣出來的產品,這個比例是不會低於25%的。所以如果想要進口美國的電子產品,那對不起,你最好老老實實的接受EAR並努力稱為VEU。然後為了賣的時候不提心弔膽,還得努力做好自己的企業內審,也就是ICP。

看到沒,人家不僅管你買啥,還管你賣啥,賣給誰。

那麼我能不能耍個小聰明呢?

在之前與盧大的交流中,我提到了一個80年代的經典例子,大家可以拿來跟今天的中興、華為作對比。它就是東芝,確切說是東芝電機。當時東芝電機作了一次死,他們把四台無比精密的數控機床賣給了蘇聯。當時他們賣的時候覺得好划算,以高過市場價兩倍的價格賣給了蘇聯大老粗,高管們彈冠相慶。具體操作的時候,則是刷了個小聰明,篡改了ICP信息,並且還通過第三國(挪威)轉運。結果呢? 1987年事件敗露,負責人被捕入獄,企業花了1億日元,在歐美各大報紙上登道歉信,連日本首相都公開出來道歉,可見後果的嚴重。

前蘇聯雖然有非常強大的核潛艇基礎,第一艘核潛艇早在1957年就下水了,但是一直以來沒法解決的問題就是噪聲太大。這麼大的噪聲,人家在上百海里外都能發現你。潛艇的噪聲主要來自螺旋槳轉時產生的空泡,這跟螺旋槳的粗糙程度有關,越粗糙越容易產生空泡。反過來說,只有將螺旋槳葉片削出完美的弧度和表面,才能最大程度地減少空泡。這就必須用到數控機床。除了聯邦德國外,當時只有日本擁有這種精密的數控機床。這筆訂單,東芝覺得自己佔了大便宜,但是前蘇聯藉著這四台機床,成功的把自己的潛艇拉升了一個大檔次。1986年在直布羅陀,美軍跟前蘇聯的潛艇差點撞上。為啥?因為兩邊都太安靜了,都沒發現對方。等到發現,已經到眼前了。

這個例子就想跟大家說是,在這一方面,美國人也不是存心要找中國人的茬,即便是自己的盟友,該整也得往死里整,這一點看看現在的東芝電機,或者看看東芝這家公司的主體現在是什麼鬼樣子就知道了。

中興華為

中興:我為魚肉

我們把視角切換到中興和華為。在被制裁這件事情上,兩家態度非常不一樣。這麼說可能會得罪一些人,但我感覺中興作為一個大型國企,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沒有任正非這樣的人物,領導人沒有足夠的擔當,誰都不敢拍板做決策。等到事情來了,集體甩鍋。所以2018年,當事件發生的時候,中興慌得一比,當時甚至有負責人出來說,再不恢復供貨的話,中興就要休克了,這是什麼話!而華為在這件事情上則表現得相當硬氣。當然,這也是因為華為吸取了中興的經驗,做了相對充足的準備。

說華為的準備工作之前,先說說在伊朗這件事情。中興、華為被制裁,真正且唯一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們在伊朗受到制裁的那段時間,向伊朗出售了設備。當時的規定是,含有美國企業的產品、技術、專利等比例並不是25%,是所謂的片板不得進入伊朗。有人會質疑,愛立信、諾基亞、三星,它們也賣設備,為啥沒被抓?這就得補充一個概念了。

美國商務部下面的BIS,即工業及安全部門為此制定了一個概念叫IVL——Individual Validate License。這個是對VEU發的VEU可以去申請,比如說我要向朝鮮出口什麼東西?如果批下來了,商務部會給你一個IVL,你這個IVL,只能讓你這一家VEU,賣你所申請的東西到朝鮮,中間不得經過第三方轉手,全過程商務部得監控。

那大家的疑惑就解開了,諾基亞、愛立信、三星、甚至美國思科,他們要麼是有了IVL,要么就是沒被抓。中興、華文他們其實也申請了IVL,只不過10來年了,一直到現在都沒批下來,而上面那些歐美企業可能一個月就批下來了,就這麼回事,親爹和乾爹罩着。

現在,讓我們聚焦沒有IVL的中興。看看中興的表現吧。2017年第一次被罰8.92億美金(中興年凈利潤才7億美金,2017年數據)。乖乖交了罰金後,一愣神,2018年又被罰14億美金,原因是2017年的BIS給中興下的判決除了繳納罰金以外,還包括要處罰相關負責人。而中興沒這麼做,還私底下給負責人等付了獎金(賣乖被人知道了,怪誰)。 

中興在是如何應對事件的呢?我錯了,我認罰,我什麼都認。乖乖交了罰金,把該處罰的人解職,甚至不惜高層大清洗。然後接受了美國商務部下面BIS派遣的、僱傭的人進駐中興。你不是做不好ICP么?那麼美國來幫你做。諷刺不?前一陣子有國外的報道說,中國政府強制好多外企成立黨支部,而中興事件你感覺反過來了,八路軍來了個洋政委。當然,這對普通員工也不能說完全是壞事,之前員工申請加班,流程上有人有意或無意地疏忽了,加班費沒及時批下來。洋政委來了以後,加班費批得特別快。

但問題是,從此以後,你的一舉一動真的就在美國商務部眼皮子底下了。

其實兩次受罰的時候,中興都發聲了:不合理,堅決反對

反對有用嗎?

華為:迎刃而上

華為不是國企,而其掌門人任正非顯然是個很有想法的企業家。在我看來,華為的發展借鑒了朱升給朱元璋(當時還叫朱重八)提的那金句,不信你看:

高築牆: 開發並擁有大量業內知識產權

廣積糧:全球多個國家極為廣泛的供貨源

緩稱王:低調發展多年不上市

對比中興,華為就顯得非常硬氣。當然,也跟中興處罰在前華為在後有關。在中興被處罰的這段時間,華為是一直看着並準備着的。比如:

一是大量備貨,到美國各種買買買,以至少高於當前需求的3~5倍的這種量,向美國企業大肆採購,問賽靈思(全球最大的可編程芯片廠商)買FPGA(可編程芯片),問高通和博通買通信芯片,然後問Avago Qorvo, Skyworks(都是模擬半導體設備的供應商)買模擬前端的產品。

二是改變供貨方式。前面說的Avago等公司,它們是賣模擬前端的。很遺憾,這個領域80%的份額都是美國企業在做,那麼剩下20%就成了華為的主要進貨渠道。這20%中有百分之十幾是日本的一家企業,叫村田製造所Murata),正是華為扶正的“備胎”。這家企業很有意思。我是第一次看到一個公司把自己的創始人(村田昭)的故事畫成漫畫放在主頁上的(2018年的主頁)。最後的百分之幾,就是大量從中國台灣以及內地扶持起來的企業,以上是硬件方面。在系統方面,早前秘密進行的鴻蒙系統即將推出。在系統架構方面,華為早早的買斷了ARMV8。但是問題是以後的版本你怕是用不了了。就像是你只能買到windows7,以後的Win10Win20都不給你了。

截至目前,還有很多領域依然是空白,除了美國外別無他家能有效供貨。華為只得靠庫存苦苦支撐。

華為的做法就是以拖待變,儘可能擴大庫存,拓寬自己的進貨源。同時,在一些對外依賴度較大的領域適當收縮止損。從2017到2019年,我相信他們一定是每天都有點惴惴不安地等待着。

終於,美國動手制裁了。

美國:華為,我要制裁你,斷你供

華為:不怕,我有備胎,我的庫存也足

美國:我會讓所有盟友都把你拒之門外

華為:我的5G訂單數量世界第一

美國:那我抓個孟晚舟

華為:鎮定中

美國:將來我考慮不允許你用swift

華為:你!

美國其實已經動用了足以整垮一個國家的經貿手段來對付華為了,而華為表現的就像個不肯認錯的孩子,一邊挨打,一邊咬牙堅持。

就看是美國先打不動了,還是華為先吃不住痛了。

怎麼辦?

在華為的上游企業中,台積電被很多媒體稱讚,因為台積電在那個時候宣布不斷貨。台積電的產品中不含有美國專利或零部件么?還真有,但是台積電很硬氣,我這個比例就是沒超過25% 

這個25%是有個公式的,對於某個產品 

EAR:美國制裁中國企業的法律天網

來自美國的價值,這個價值可以是產品,專利,相關技術的估價。而分母中的某些成本為美國之外發生的人力、水電等固定費用。

按照國人的固有思維,大家會想着,別人來查我,我是要如實回答,還是說想辦法矇混過關?當每年美國商務部派人來審你的ICP的時候,人家是不可能一件件產品來審的,這就必然產生一些應試技巧。

如果你是華為的上游供應商,審核時正好碰上要賣給華為東西,該怎麼說呢?很簡單,如實說,什麼對你有利,你就說什麼。而且得非常有信心,理直氣壯,所有證據都拿出來,擺在他眼前(當然不能甩他臉上,甩他臉上吃不了兜着走)。越是有準備的證據,以及有信心的解釋說,按照我這樣的計算方式,這個比例是低於25%的,對方也會相信你。越是躲躲藏藏,對方越是懷疑,很可能要事後再派出力量來查。

台積電在這方面就顯得非常理直氣壯,或者說理不直氣也壯。他們用他們自己的模型算出了供給華為的7納米的芯片的價值構成(也就是麒麟芯片在華為海思設計,在台積電製造的那幾款),不要說25%了,甚至都低於20%。他們有自己一套計算模型,連美國顧問都無話可說。老美畢竟是客人,對台積電沒那麼熟悉,要美國人當場拿出個模型駁斥說,你這個是坨屎,我這個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模型,這點美國人也短期內做不到。

相反,你要遮遮掩掩,美國人是真可能花幾個月幫你算這個比例,代價是你這幾個月可能沒法好好生產銷售了。

然而,華為雖然對外宣稱得很強硬,還是悄悄把16/14納米製程的芯片從台積電轉移到了剛剛有14納米能力的中芯國際,可見形勢的嚴峻。

更嚴峻的是,美國商務部宣稱,正在考慮把給華為供貨的紅線從25%壓低到10%,進一步收緊套在脖子上的繩索。

當前台積電16/12納米及以前的製程(台積電沒有14納米,因為被三星搶先註冊了14納米所有專利),‘美國含量’在15%到20%之間。中國大陸的各公司,含量相對較低。但是要低於10%,還是有不少難度的。可以說,為了給華為供貨,需要從上到下一系列的替代。甚至日韓歐的替代品都不一定合適,因為人家背後也多多少少有美國專利。國產化(乃至專利)替代勢在必行。不然,在曙光到來之前,華為就倒下了。

2019年下半年,特朗普突然宣布說,我們要儘快恢復對華為的供貨。他所謂的恢復是什麼?是美國企業申請IVL,還記得嗎Individual Validate License,用於對華為供貨的單獨的IVL要放行了。目前為止第一個被放行的是美光Micron(就是把福建晉華給整垮了的那個美光)。世界第三大存儲製造商,前兩大是三星以及ST Hynix,兩家都韓國的(這意味着,美光在這個領域,對華為而言不是唯一),第三才到美光。美光是沒辦法,它的利潤,恨不得30%都是來自於華為,一下子把它最大的客戶給砍了,他怎麼辦?於是他這邊過了。美光之後,陸續也有一些企業過了,比如高通、英特爾,微軟也快過了。但不難發現,那些國內沒法做出來的元器件,無法從其他第三國能到的相同質量元器件的廠家,美國不可能放行。

比如說安卓就不行,再比如說賽靈思的FPGA FPGA是AI之魂,沒有FPGA的AI就像沒有腦子一樣),也遲遲都沒有放行,因為世界上根本找不到替代品。華為現在只能一邊扶持國內企業,一邊靠庫存在那裡支撐着。

另外,美國之外的華為供貨商,如果“美國含量”大於等於25%,也可試試向商務部申請IVL以恢復對華為供貨。只不過IVL啥時候批下來嘛,呵呵。

對於中美在科技領域的差距,大家可能理解得沒有像對商貿那麼深刻。在科技界,尤其是半導體業,相當一部分國人可能沒有意識到這整個領域幾乎都是美國開創的。沒有半導體,我們的電腦可能還是1945年那樣堆滿幾個屋子的個頭,而性能卻還不如一台智能手機。正是因為硅谷半導體的發展,我們才能夠把電路越做越小,在那麼小的一塊芯片上集成了億級的電路。安利一本書,《硅谷的歷史》,你會發現那些有名的企業家其實都是硅谷那一帶的人,包括喬布斯和比爾蓋茨。如今他們的代表是Elon Musk,特斯拉和SpaceX的創始人。

我們開一下腦洞,如果華為再這樣被禁下去會怎麼樣?如果微軟把華為禁了,那對不起,華為不能用Windows系統,那你用什麼寫架構呢?LINUX?別忘了LINUX也是從美國出來的。我之前說到了ARM, ARM的架構只能用你買下的那個版權的。那這玩意有可以替代的有嗎?有,你看阿里平頭哥現在正在研發RISK-V的架構,但很遺憾RISK-V又是個美國產品,雖然它是開源的。

這是個多麼可怕的現實,你生活的世界,都是美國那幫人給編織的,入你每一個毛孔。要脫離這個世界,那簡直是一種刮骨療毒。除非我們回到1945年信息革命之前,那你才有可能對他不那麼的依賴

當然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答案就是,不脫離的情況下,另起爐灶。

大家知道為什麼生物電腦(就是所謂的第五代電腦),為什麼一直以來都沒有顯著的發展嗎?因為既得利益集團的強力打壓。生物電腦用的不是二進制,而二進制是計算機甚至半導體的基礎,所有和智能有關的東西,都得基於二進制。而生物電腦,用的是DNA結構來存儲運算。真正等它能夠商用的時候,二進制的半導體信息產業在它面前不堪一擊。

那麼問題又來了,全世界學計算機理論出身的人,他們怎麼辦?坐等失業?這就好像讓美國的外交政策,如果突然轉向為聯俄?那不得都反了天。為什麼特朗普上台的時候說要聯合俄羅斯,到最後要轉舵了呢?因為研究外交關係的那群人,對抗蘇聯(俄羅斯)是他們從上學時形成的基本思維定勢,你這麼一改變外交策略,讓這些人過往幾十年的付出瞬間變得滑稽可笑。

扯遠一點,當前的計算機、AI,我們用的都是silicon——硅,是基於硅來製作的人工智能。而我們生命體,由蛋白質構成的生命體是碳基生命。有機物必須是含碳的。這話有點那種宗教色彩,其實這也就註定了當前的所有基於硅的這些人工智能,說到底它不是真正的artificial intelligence它只是Augmented intelligence增強智能,僅此而已。

真正的人工智能,鄙人認為只能由生物電腦引領。

同樣有前景的還有量子領域。比如說,前幾年,中國第一顆量子衛星——”墨子號”上天。量子其實就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突破口。因為在這個領域誰都沒有壓倒性的專利。如果這個東西不是騙人的,那麼當它的技術被廣泛應用開,說不定能打敗當前的IT。

面對EAR這張天網,我們沒必要躲躲藏藏。既然是人家定的規則,遵守即可。因為只有當你認可遊戲規則了,等你將來一旦制定規則,才能讓別人也乖乖遵守

專利是製造業最後的堡壘。攻不克這座堡壘,則規則永遠是別人制定,而我們只能給別人打工。一旦攻克,我們取代美國,成為新的rule maker.為此,對知識產權/專利的尊重,使我們必須要培養的。

我們期待,在未來那一天,中國可以擁有科技領域絕大部分專利,並能輸出並有效管理自己的專利。只有到了那一天,我們才可以將其稱之為 科技界“一帶一路”的開始。

參考資料:

《美國出口管制法簡介》

《合規指南:如何制定有效地出口管理與合規計劃和手冊》

《EAR:美國制裁中國企業的法律天網》有2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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