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梁反腐看索賄門道,碧桂園調整獵頭供應商管理

NO. 2|貳

4月21日,中梁集團發佈中梁控監(2021)2號文件。

據文件內容稱,中梁原京東區域公司研發設計負責人熊鼎銘,於2020年4月-2021年3月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供應商謀取不正當利益,損公肥私,並收受多家供應商大額賄賂

熊鼎銘被中梁開除處分,罰沒跟投收益及成就共享,並移送司法機關,目前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大額回扣具體是多少,中梁沒有透露,但也可以大致估算:在房地產行業,研發設計主要貪腐的方式,是供應商入庫,拿回扣,行業默認的平均回扣點數約為5%,再乘這段期間的研發設計相關費用支出。

而工程建設等水深的板塊,默認的平均回扣點數約1-1.5%,勝在總金額大。

一般來說,甲方(受賄人)貪腐,要麼供應商收取回扣,要麼自己搞馬甲,套取公司資金。

受賄的方式五花八門,常見的就是收現金、匯款到受賄人指定賬戶;其次是供應商把錢存到個人或他們卡上,將卡交給受賄人,由其消費或通過POS機套現;或受賄人到某消費場所,讓供應商過來充值或買單……

金額大點需要隱蔽的,受賄人去買房,由供應商來付首付款或全款;帶到指定的茶葉店等消費場所,以照顧生意的名義,高額消費,再由消費場所將費用給受賄人;

或者,供應商約受賄人打牌,以輸牌的形式,將回扣給到受賄人;甚至於,有買好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去中心化,且隱蔽),將其交由受賄人。

NO. 3|叄

而整個鏈條中,最關鍵的一個環節,是供應商入庫中索賄的門道。

一般來說,大致有六種方式:

第一類是限制法。所謂的限制法,是在眾多的供應商中,摻入一些自己已經私下談好回扣的供應商,或者自己別他人名字註冊的公司(馬甲)。

然後一併上報給決策部門,放大關聯供應商或馬甲的優勢,掩蓋劣勢,並放大其他競爭對手的劣勢。這種方式非常可怕,基本上沒有辦法可以制止,也是目前房企供應商入庫中,最常見的。

第二類是高低差價法。私下先和供應商談好底價,如1000萬,然後1100萬上報集團並成功突圍,那麼回扣就是100萬。

第三類是同價異品法。即給集團決策部門看的樣品是A級產品,但供應時,用的是看來一模一樣,質量等卻略遜的B級產品,將B級的產品以A級的價格採購,中間的差價……

和同價異品法相似的還有以次充好法、以假亂真法。

第四類是提成法。這種就很業務線作風,根據績效來決定受賄金額的大小。和供應商談好提成的提成點數,如1000萬的總金額,5%的提成點數,那就是50萬。

第五類是膽大包天法。這類方式,一般膽子很肥的人才敢幹,特別是在市場普遍漲價的情況下,供應商沒打算漲價時,受賄人主動讓供應商漲價,而漲價的部分,自然就成了回扣,被受賄人拿走。

第六類是拖延貨款法。這類是最噁心也是最常見的。受賄人若手握權力,遲遲不給供應商貨款,但也沒明說不付款,就是拖着,消極拖沓的態度對待供應商的回款問題。

其實就是想逼着供應商花錢打點,給回扣,才肯批複回款;或拿到了回扣,才積極推進對賬事宜,安排回款。

此中門道之多,只有經歷了社會毒打的人才能體會,能寫出來的,不過九牛一毛

NO. 4|肆

4月22日,碧桂園集團就發了集團字(2021)53號文件,《碧桂園集團獵頭服務供應商管理辦法》的通知。

從碧桂園的《獵頭供應商服務合同》中規定,總監級及以上或研發類高難度崗位方可使用獵頭服務

獵頭服務費的點數,候選人年固定薪酬在300萬元以下(含300萬)為22%;候選人年固定薪酬在300萬元以上的,獵頭服務費固定為60萬元。

此外,還有個獵頭激勵服務費,根據候選人的級別不同,分為5000元和2000元兩檔。

《碧桂園的獵頭供應商管理辦法》提到,堅持業績導向原則,對獵頭供應商實際達成業績結果進行客觀評估,實行優勝劣汰。

而全面評估原則,則是從整個服務評估周期內的綜合表現來判斷,對獵頭供應商的業績和服務滿意度,通過集體商議的方式進行評估。

評估組常設5人,其中集團人才管理部3人,相關人力負責人2人。

根據獵頭供應商的業績評估排名、合作服務年限兩項,將排名前80%的獵頭供應商劃分為三檔:

戰略合作夥伴,服務費點數為23-25%,付款方式為7:3;優秀合作夥伴,服務費點數為22-23%,付款方式同樣為7:3;而普通合作夥伴的服務費點數為22%,付款方式為6:4.

而排名後20%的獵頭供應商,將終止合作。

此外,還規定了獵頭供應商的管理紅線,即統一招標、需主動彙報並迴避親屬關係、嚴禁獵頭供應商挖角碧桂園員工等。

看來看去,好像還是少了點什麼。建議碧桂園:

別只顧着規範獵頭供應商,更應該健全自身內部監督和追責機制。認真研究研究華夏幸福和泰禾集團,以他人之史為鏡。畢竟:攘外先安內。

發表評論

您的電子郵箱地址不會被公開。